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通过劳动积累的私有财产愈来愈多。但人固有一死,财产将在社会中留存下来。那么,将笔私有财产必然涉及到继承以及继承权的问题。那么继承权有时效期吗?答案是肯定的。一般来说,诉讼时效期是三年。《继承法》第八条规定, 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因为2017年10月1日开始生效的《民法总则》将诉讼时效改为了三年,所以这里继承权的诉讼时效应为三年。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所谓的继承开始是指从被继承人生理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时开始。或者失踪人被宣告死亡的,以法院判决中确定的失踪人的死亡日期,为继承开始的时间。继承开始后,关于继承权纠纷应当在继承开始后20年内行使,超过后法院则不再受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八条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可以,因为你们并没有放弃继承权,继承权的放弃要明示做出,所以你们只是没有遗产分配,你们可以诉讼请求撤销母亲的无权处分,但是要从你们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两年内主张
你这个比较复杂,关键问题在于房产已经转到你母亲名下了,也就是遗产已经进行了继承,而且确实也过了继承诉讼时效一年
但是你说你才大二,那么如果房产转到你母亲名下时你是否未成年,如果那时你未成年,我认为你可以从监护人侵害你合法权益的角度来打官司
而如果你成年了,你母亲当年把房产转到自己名下应该有你们姐弟的签名,没有就转移了,可以跟房产部门打官司
有关继承的时效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八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不能了。
这句话是对前一句“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的限制。即过了20年了,就算继承人之前一直没有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也过时效了。这里的20年是法定的最长期限,不能因为继承人一直不知道,而使法律关系一直处于不确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