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等派出所通知自己去做法医鉴定行吗?法律上承认吗?

2024-12-27 20: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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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等派出所通知自己去做法医鉴定是不行的,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应当对人身损伤程度和用作证据的痕迹、物证、致伤工具等进行检验、鉴定,在二十四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司法鉴定机构接受鉴定委托,应当要求委托人出具鉴定委托书,不是司法鉴定机构所做的鉴定法律上不承认。
法律分析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由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单位,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的一种活动。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行为人对于某些专业性的问题存在疑惑的是可以申请司法鉴定的,由于司法鉴定的结果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刑事诉讼结果,所以行为人应该依法去有鉴定资格的机构进行司法鉴定。法医应当对被鉴定人进行人身检查,可以要求补充鉴定材料,有确定鉴定时机的义务。委托单位和被鉴定人应当配合法医鉴定。对于行动能力严重受限的被鉴定人,办案单位和法医可以到被鉴定人所处的地点进行人身检查。办案单位或案件当事人认为法医鉴定结论(或意见)理由不足、不全面、发现新的材料以及解答新问题,可以由办案单位委托原作出鉴定的法医进行补充鉴定。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十二条 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本通则所称鉴定材料包括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比对样本材料以及其他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鉴定资料。

回答2:

  不等派出所通知自己去做法医鉴定是不行的,司法鉴定机构接受鉴定委托,应当要求委托人出具鉴定委托书,不是司法鉴定机构所做的鉴定法律上不承认。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十二条 司法鉴定机构接受鉴定委托,应当要求委托人出具鉴定委托书,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并提供司法委托鉴定事项所需的鉴定材料。委托人委托他人代理的,应当要求出具委托书。

回答3:

一、做法医鉴定必须持委托法医鉴定书,自己去没有部门会给你做法医鉴定
但是,在你向派出所要求做法医鉴定的时候,他们就必须给你开委托法医鉴定书
如果他们无正当理由拒绝给你开,那派出所就涉嫌违法
二、法医鉴定要根据伤情具体情况才好说什么时候最合适,因为有些伤情还处于持续加重状态下,早做鉴定是轻伤,晚做很可能就是重伤
三、这依然要看具体伤情而定

法医鉴定达到轻伤以上必须有一个原则,就是说该伤情即使过了一段时间,依然会给伤者造成足以认定轻伤的证据

回答4:

我已经说过,可以自己先去做鉴定,只要坚定是真的,法律当然承认,你也不想等着伤势好了以后再去做鉴定吧。做完鉴定后,派出所再来通知,你可以拿着你的鉴定书给他
关于鉴定结果什么时候出来,这个很难说,有的很快,有的也得等几天。
2、如果你爸的伤势属于刑法里的轻伤,那么你邻居的行为就是故意伤害罪,除了赔偿医药费外,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你爸爸的伤势没有构成轻伤,那么就是一般的治安案件,除了赔偿医药费,可能会被拘留几天

回答5:

1、法医鉴定可以自己去,不一定要等公安机关通知,你可以进入当地的司法局网站,一般都有“司法鉴定”这一选项,然后找到当地离你最近的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就可以了。
2、一般是治疗终结后就可以进行鉴定了
3、出鉴定结果和鉴定内容有关,一般是3—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