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政法各部门和广大政法干警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断规范执法行为,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涌现出了一批执法规范、办案文明、服务热情的先进单位和优秀政法干警。近日,省委政法委授予我市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陕县检察院为全省政法系统执法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罗新亚等7名干警为执法先进个人。为进一步宣传先进,树立典型,现简要刊登先进个人的主要事迹。希望全市政法干警以他们为榜样,始终牢记“公正执法,一心为民”的宗旨,为进一步促进我市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罗新亚事迹简介
罗新亚,男,40岁,现任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主诉检察官。他公正执法,三年来共办理各类一审刑事案件57件,均做到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有罪判决率达100%。特别是他成功办理的许翔黑社会性质犯罪等一批在我市、我省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受到上级的充分肯定。认真审查证据,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是罗新亚坚持的原则。他成功追诉漏犯2人,追诉漏罪4条,均被法院判决采纳。他办理刑事抗诉案件14件,抗诉案件的采纳率达100%,做到了件件有结果。通过审查一起法院生效判决,他发现被告人金某贪污案、杨某抢劫案生效判决的认定事实错误,判决错误。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他依法提出抗诉意见。再审法院全部采纳了抗诉意见,被告人金某由原判有期徒刑10年改判为14年,被告人杨某由原判有期徒刑5年6个月改判为6年,维护了法律的公正和尊严。讲究办案效果,主动化解社会矛盾,是罗新亚追求的目标。在办理被告人王某故意杀人,被告人孔某、王某某、李某等包庇一案时,他主动深入案发地,调查了解情况,倾听村民反映,在查明事实、完善证据的基础上,对王某等3人依法起诉、对王某某等2人作出不起诉处理的决定。他又与法院协商,在案发地开庭审理,教育涉案人员和广大群众,实现了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李建春事迹简介
李建春,男,46岁,现任三门峡市司法局监狱劳教科科长。他严格执法,勤奋工作,积极促进我市劳教执法工作规范化建设。他在办理劳教审批执法事项中,坚持严格执法,依法审批,从不徇私情,对呈报的每一起审批事项都严格把关,认真审核,必要时及时深入基层认真调查复核,把相关材料搞扎实。去年以来,他共审核批准劳教人员延长劳教期限1人次、减少劳教期限70人次,审查呈报省劳教局8名劳教人员所外就医事项,并对1起所外就医案件另指定医院进行了重新检查,维护了劳教法律法规的尊严,有效调动了劳教人员认真改造的积极性。他加强管理指导,坚持抓好劳教所执法规范化建设,规范了工作程序,完善了各项制度,促进了依法、严格、文明管理,保证了劳教执法的公正性。他努力提高劳教警察执法水平,积极探索三种管理模式,使我市劳教工作教育挽救质量明显提高。他进一步强化了劳教场所人防、物防、技防三道防线,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建立长效安全机制,劳教所连续多年实现了场所安全“四无”目标,多次受到上级部门表彰。2007年,三门峡市劳教所被司法部授予部级生活卫生先进单位。
柯予新事迹简介
柯予新,女,33岁,现任湖滨区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她1993年从事审判工作以来,累计审结民商事案件千余件,多次实现年终结案超百件,连续三年没有发生错案和赴京赴省上访案件。2007年,她被评为全市法院民商事审判先进个人,并被推荐为全市法院优秀法官。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完美结合是她的一贯追求。她所在的民一庭受理案件类型多、数量大、矛盾突出,有的当事人情绪激烈,加之一些当事人法律意识淡薄,经常会把误解和怨愤加到法官身上,艰辛的工作有时还很难收到成效。对此,她正确对待当事人,以自己的耐心、热心、细心、诚心,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仅2007年,她就审结民事案件104件,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300余件。在民事审判过程中,她注重从立法本意、立法精神上理解和掌握法律的精髓,在把好事实关、法律关的同时,坚持通过灵活多样的方式对当事人进行调解,耐心细致做好当事人思想工作,调判结合,实现案结事了。她主办的案件调解率多年来在院内名列前茅,群众满意率达到95%以上。她爱岗敬业,勤奋吃苦,克服母亲患病、孩子年幼等困难,把精力倾注在工作上,白天开庭和接待当事人,晚上查阅案卷、写庭审提纲及制作裁判文书,受到了领导和同志们的好评。
段宇飞事迹简介
段宇飞,男,29岁,现任卢氏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员。参加工作以来,他勤奋敬业,勇于奉献,所办案件质量和数量均名列全院前茅,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2007年获三门峡市“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先进个人”及该县“十佳政法干警”荣誉称号。“执行难”被全国法院系统喻为一个大难题,2001年,他调入执行局后,主动承办大案、难案,取得了较好效果。在执行卢氏县洛神生化有限责任公司诉讼案中,他与同事们一道,远赴广西、江苏、四川、山西等地,克服重重困难,为该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40余万元。在执行工作中,他不畏艰辛,吃苦耐劳。卢氏县山高谷深,交通不便,在执行一起返还财物案时,被执行人家住深山,路途遥远,近10公里不通车。他三次前往,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说服了被执行人,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使该案顺利执结,赢得了当地群众的称赞。作为一名普通的执行法官,他恪守法官职责,一心为民,追求公正与效率,努力提高执行艺术。工作中他通过耐心宣讲法律,做细致的思想工作,达成执行和解,促使了案件的妥善解决。
贾俊锋事迹简介
贾俊锋,男,36岁,现任渑池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反贪局局长。他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检察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反贪工作的新思路和新方法,形成了一套以“严、密、快、巧、准、全”为特点的办案方法。他不仅注重办案数量,而且视办案质量如生命,每一起案件,每一份笔录,每一件法律文书,他都认真斟酌,仔细推敲。他先后参与查办上级交办的原信托投资公司“12·16”专案、原卢氏县委书记杜某受贿案等,查处大要案100余起,所办案件侦结率、移送法院案件有罪判决率均达100%,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000余万元。特别是2007年6月担任渑池县检察院反贪局局长以来,在他的带领下,该院立案查处11案18人,其中大要案占8件,所立案件全部得到有罪判决,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他的先进事迹先后在《河南法制报》、《三门峡日报》上报道,先后荣记个人三等功5次,被授予三门峡市“十大杰出青年卫士”、“五一劳动奖章”,被三门峡市政府记个人二等功1次。
何建春事迹简介
何建春,男,33岁,现任灵宝市公安局刑警大队三中队副中队长,多次获得三门峡市“破案能手”、“优秀刑警”称号,被评为“三门峡市优秀人民警察”。1994年参加公安工作以来,他以高度的责任感和饱满的工作热情,参与破获了2006年“9·11”特大杀人案,“10·26”特大跨省抢劫、强奸杀人案,2007年“3·17”故意杀人案、“4·6”故意杀人案等重特大命案20余起。在侦破每一起案件中,他始终把严格执法放在第一位,坚持“重证据,不轻信口供”,坚决杜绝刑讯逼供,达到每起命案“破一诉一”,他每年办理的几十起案件无一错案、积案,全部顺利移送起诉,案件退补率为零。他坚持原则,不办人情案、不办关系案。2007年4月,在办理一起邪教案件过程中,他顶住来自各方的压力,查清了涉案人员的违法事实,及时移交检察部门,维护了法律的正义与尊严。他坚持把人性化执法贯穿公安执法工作全过程,取得了较好效果。在办理一起故意杀人案中,他为犯罪嫌疑人史某(16岁)买来衣服和食物,深深感动了这个单亲家庭的孩子,使他不但坦白交代了自己的杀人犯罪事实,还主动揭发了多起他人违法犯罪案件。
沈建军事迹简介
沈建军,男,38岁,现任义马市公安局新义街派出所所长。入警14年来,他一直在公安基层工作,多次被评为义马市优秀共产党员、优秀人民警察。2006年担任派出所所长后,他从严要求自己,以出色的工作业绩赢得了领导和群众的赞誉。在三门峡市公安局组织开展的“三严一创”竞赛活动中,他带领全所民警成功侦破3个盗窃团伙、1个强迫卖淫团伙,刑事拘留49人,逮捕69人,强制戒毒16人,劳动教养5人,有力地维护了辖区的社会稳定。他严格执法办案程序,完善各项执法制度,对所办案件认真把关,确保了执法办案质量。他所办理的数百起案件,无一上访上诉。他充分利用警务社区建设,积极开展“警民相约警务室”活动。2007年他所在辖区群众见警率达到90%以上,满意率达到95%以上,在当年辖区办事处对区内十余家职能单位进行的行风评议中,派出所的满意率名列第一。2006年至2007年,新义街派出所作为义马市公安局唯一推荐的模范执法单位,接受了上级公安机关的检查考核,受到了高度评价。该所连续三年被义马市公安局评为优秀单位,被三门峡市公安局授予“优秀基层执法单位”。
写先进个人的简要事迹怎么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