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标准和最低生活费的区别如下:
1、作用不同
我国最低工资制度实施以来,其受益面不断扩大,全国31个省市都实施了最低工资标准。实行最低工资制度,对于保障职工的劳动权益和合法利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有利于防止和减少克扣工人工资现象的发生。
而最低生活费有利于贯彻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维护社会稳定;为劳动关系中的劳动报酬部分提供了一个法律依据,有利于正确确定劳动关系,也为企业搞好内部分配提供了一个基础。最低生活费的实施为深化企业内部工资制度改革提供了法律依据,
也为加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工作提供了基础。最低生活费的确定和调整,有利于政府发挥宏观调控的职能作用。也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
2、计算方法不同
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公式为:
经营净收入=经营收入-经营费用-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生产税+
出租房屋净收入、出租其他资产净收入和自有住房折算净租金等。财产净收入不包括转让资产所有权的溢价所得。
转移净收入计算公式为:转移净收入=转移性收入-转移性支出
而最低生活费计算公式表示为: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率=(报告期人均可支配收入/基期人均可支配收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100%。
3、适用人群不同
凡是以工资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劳动者都应适用最低工资制度,
而最低生活费适用于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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