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的房子还没有过户就被别人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我该怎么办?

2025-02-02 23:5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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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民事诉讼法》第94条规定:“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也认为,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执的财产,或者被告的财产,对案外人的财产不得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对案外人善意取得的与案件有关的财产,一般也不得采取保全措施。所以,财产保全的范围,不能超过申请人请求的范围,或者不能超过争议财产的价额。采取保全措施,只能在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请求范围内,才能达到财产保全的目的,使申请人的权益得到实现,也避免给被申请人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所以签合同的时候要注意是否产权不清,特殊情况第三人善意取得的财产也是可以被保全的。

回答2:

可起诉要求返还房款,房产未过户,你的买卖行为没有发生法律效力。

回答3:

查封?

去看看是否是债务人起诉了,如果是的话,你可以提起第三人诉讼加入到债务人的本诉当中,说白了就是你加入到债务人与原房主的诉讼,参加庭审,提出自己的诉讼请求。

回答4:

祝你好运!!!抓紧时间办啊!找个律师咨询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