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扶持资金进什么会计科目随情况而定:
1、资产相关的政府扶持资金计入损益或当期损益中;
2、收益相关的政府扶持资金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营业外收支中。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第八条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应当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 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当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第九条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一) 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二) 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第十条 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应当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应当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第十一条 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 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
这笔款项应计入补贴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