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得赔偿一定的损失
《物权法》第一百零九条 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第一百一十一条 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既然是同班同学可以好好商量下,不要太着急,再仔细想想会放在哪了,再找找吧
有点私藏的嫌疑啊,问题不大不要太担心
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遗失物的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是中的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但是,就你这个情况的话,首先你不是故意或是重大的过失,并且在拾得遗失物时候还是积极的寻找了失主,因此我认为你在法律上来说是没有责任赔偿的。
没有责任。
你捡到项链属于不当得利,所谓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对于不当得利,应该返还。
但你在捡到项链后还告诉同学帮你寻找失主,发现项链丢失,你也是积极寻找,并且自始至终你也没有将该项链据为己有的意思,说明你是善意的。所以如果项链还在,你只需返还原物,如果项链已经不存在了,你就不负返还义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