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被某个派出所抓了拘留15天,但拘留了七天又送到当初抓他派出所,是什么原?

2025-02-06 01:0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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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般来说,最大的可能是案件达到了刑事案件标准,由行政案件转为了刑事案件。带回派出所是做补充笔录,转为刑事拘留。
此类情况多见于盗窃和故意伤害案件,先按照行政案件办理,进行行政拘留,把人控制起来。同时进行物价鉴定或者伤情鉴定,达到刑事案件标准,再转为刑事案件,进行刑事拘留。

回答2:

可能问题严重已经超过了15天拘留的处罚,要回到原来的派出所重新审查,或者有其他特殊表现如提供其他重大犯罪线索给与了减免处罚等等。希望回答对你有用,谢谢。

回答3:

像这种原因一般有情况。第1种情况是通缉在逃人员。第二种是另外一个派出所有重大的案嫌疑,只有这样的情况才会谴送。

回答4:

被看守所羁押了一年,我的情况可以作为参考。我因某种原因得罪了某些人,于是,他们找到了几年前我的某些可大可小的问题,先将我行政拘留十五天,把手机扣留了。然后,在我拘留期间把握手机查了个底朝天。然后,以我手机上的资金往来证据,在我行政拘留期满当天,又以涉嫌诈骗罪带回派出所问讯,第二天把握送进看守所。后因找不到诈骗证据,不得不又将行政拘留的违法上升为刑事犯罪。这是我的事例。

在看守所,我也遇到几个才从拘留所出来又被送进看守所的事例。可以几种解释。一是在拘留期间又发现了新的涉嫌刑事犯罪证据,因为行政拘留不涉及刑事犯罪;二是派出所个别腐败警察受人之托惯用的伎俩,把涉及刑事的当事人关进拘留所看是否有利可图,图利不成恼羞成怒将其关进看守所;三是故意放松当事人的警惕,实则搜集证据,然后证据确凿送当事人进看守所。一般进看守所,百分之九十五以上会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