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可以决定当事人可以自由安排被拘留时间吗?

2025-01-31 03:0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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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派出所办理治安案件,如果涉及行政拘留的,派出所无权直接作出处罚决定,而需要进行调查核实后,一般都会将全案移交主管的公安局,并经法制部门审核、分管局长审签后,以公安局的名义作出处罚决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事发当天,民警调查结束后让你们先回去,这是必然的,因为是否会拘留处罚,需要等待主管局的审核,这之前不能采取拘留措施。这时民警所说的处罚结果,只是他个人的分析意见,不具有法律效力。
===等公安局作出拘留决定后,派出所应当执行该决定,将被处罚人送入拘留所接受处罚。从事发到执行拘留,是需要办理时间的,这个时间不是派出所能够决定的。

回答2:

派出所没权力决定改变和安排拘留日期和时间,拘留需要上级公安机关审批,没缓拘派出所就得安期拘留,除非有变故派出所重新申请拘押时间日期

回答3:

不可以自由安排时间,如违反治安管理条例,情节严重应立即拘留。一般治安以处罚,训诫为主。

回答4:

凡事都要有一个规矩,派出所应该依法办事,依法从严,是不能决定当事人自由安排被拘留时间的

回答5:

肯定是不行的呀,作出行政处罚没有听说过延期执行的。除非延期执行是住院。或者不适宜执行。自由安排,没有听说过,而且程序上也不可能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