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在最新的婚姻法解释上已经明确。第五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买房属于个人财产,个人财产在婚后出卖,所得价款属于个人财产。追加资金购买新房,如果是个人出资(必须有明确约定,因为婚后,一方工资、收益基本上属于共同财产)的,在分割财产时,出卖新房所得价款全部属于个人财产;如果是共同出资的,出卖新房所得价款,扣除出卖原房屋所得价款(个人财产)后,增值部分按原房屋所得价款与追加部分的比例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