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入职,8月11日离职,按劳动法规定,社保公司如何缴纳

2025-01-04 00:23:36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劳动法没有明确规定这种情况,一般视企业的情况,一般交二个月的社保。

回答2:

应当交6-8月3个月的保险。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试用期期间包含在劳动合同的期限内。因此,用人单位应当为处于试用期的员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回答3:

《劳动法》第九章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所以你这个情况,公司需要给你缴纳从入职到离职期间的社保费。社保对于我们每个人都很重要,不可断缴,所以离职期间自己缴纳社保,可以到户口所在地社保局交或者找人人保这类的正规社保代缴公司进行挂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