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耕地上搞养殖,目前是不容许的。如果你需要搞养殖场,租赁本地区的荒地,山地,沙地等废弃的跟土地,但是在耕地上,特别是永久保护农田里面建养殖场是政策不允许的。
一般需要半办理土地使用证和营业执照,养殖许可证和卫生防疫许可证。在自然资源局办理土地使用证相关信息,在畜牧局办理养殖许可证等相关信息,在工商所办理营业执照,在卫生疾控防疫部门办理动物卫生防疫许可证。
畜禽养殖要尽量利用废弃地和荒山荒坡等未利用土地,不占或少占耕地,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的个人提出项目建设书面申请,经镇人民政府同意后,由畜牧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手续,经审核同意的予以项目备案;
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的个人持畜牧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备案表,到国土资源部门提出用地申请,具体落实项目用地选址、合理确定用地位置、范围、面积等;
畜禽养殖个人与被用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签订农村土地出租、转包合同,占用耕地的,还应写出复耕保证书;
畜禽养殖个人持项目备案表、土地出租或转包合同、标有尺寸的平面布置图、位置图(涉及占用耕地的还应出具复耕保证书)等文件资料,到国土资源部门办理用地备案手续,经审核同意的予以用地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