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伤职工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40号)的规定,对工伤职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定取得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参考资料
关于工伤职工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引用时间201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