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安置卡、没有安置工作,选择自谋职业、并且领取了一次性退役金的退役军人(类似的还有货币化安置),已经属于已经被安置工作的退役军人了,所以并不属于民政部“清零行动”的范围。民政部“清零行动”的安置工作对象条件:是对1978年后依据已经废止的法规《退役义务兵安置条例》和现行法规《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法规文件中具有安置工作资格的退役军人,而没有得到民政部门安置工作退役军人的。
等等新政策吧 大家都这样
我有安置卡,也安置了工作,一年后,单位改制,卖给一个私营企业,我们原是事业单位编制,所以选择下岗,原单位也没有给我们办理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业务,在清零范围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