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后,对方主责,我方次责,因为对方人住院,我方人未住院,对方起诉我方

2024-12-22 07:3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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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如果交警队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按照认定书承担责任,如果对方主要责任应当承担主要责任,比例一般是4比6或者3比7,按照这个比例赔偿。
2、应当是按照总损失,按照比例赔偿。
3、对方想要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应当按照比例赔偿;收到法院庭外调节的电话,说明对方已经起诉,还是出庭应诉,否则法院按照对方起诉意见判决就被动了,如果你也造成损失,应当反诉,一起要求赔偿。

回答2:

那就走法院流程,对方主责,他们承担主要责任。
你方也要把损失计算进来,比如,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等等。
损失放到一起计算,然后按责任比例承担。

回答3:

对方主张的费用也都是有法律依据的,你们可以在对方提起诉讼之后提起反诉。毕竟你们是次要责任,超出交强险的部分你们还是要承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