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 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即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的情形的除外。
第一,根据《婚姻法2113》第四十一条5261 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4102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1653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第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即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的情形的除外。
高利贷本身就不合法的,你的老婆是背着你借的高利贷,这个你可以不用承担的。因为他竟然背着你借高利贷,证明这个钱也是你不知情的,不乐论用在哪里。离婚的时候你也跟你的老婆说明白,高利贷你一生一分都不会承担的。因为本来这个法院也不会把沟里带骗给你,不会判定为双方的共同债务,不合法的东西在法律里不会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