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需要对方当事人申请或者法院依照职权进行。
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根据《民诉法司法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冻结银行账户的时间不得超过一年
被起诉后并不必然导致财产冻结,只有当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措施,法院审查合格后,法院才会依据 民诉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查询、查封、冻结被申请人的相关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