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注明母亲有居住权,法院可否强制执行?

2024-11-23 17:22:25
推荐回答(1个)
回答1:

只是一个人名字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并不少见,问题主要是在于购房行为是否发生在婚姻存续期间;所以永久居住权这个没有法律规定,不可能有这种判法,如果有,那肯定是你父母离婚时协商调解的结果,重点是现在房子的产权到底如何,是属于未分割的共同财产还是你母亲的个人财产,如果是共同财产,你父亲有一半,如果是个人财产,你母亲有权全权处理;搬迁补助费给你父亲比较合理,毕竟是他在住,主要还是协商,因为如果全产权是你母亲,这个合同肯定是你母亲签的,钱也肯定是打给你母亲;回建安置的话,看产权人,你母亲全产权就只有你母亲可以,共同财产的话双方都可以,可以和拆迁单位协商换购两套小的等。如果是不严谨来看,的确是看房产证是谁就是谁,但是严谨来看不能这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