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看具体情形,如果签合同使用的名字与身份证记载的名字不相符,但合同中使用的名字能够被一般人识别是你本人、或者是你经常使用的名字,那么该合同仍然是有效的。
合同法76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姓名是自然人借以相互识别的文字符号,但是合同仍然是由具体的自然人签订的。
如果合同签订时就有欺诈的故意,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的利益或者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将构成无效合同。那就要看是否属于合同法52条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
就该合同而言,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但是你属于欺诈行为,这个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
应该没有 最好自己的真实姓名
合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