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一)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发放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二)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但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发放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三)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也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发放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
第三十三条登记主管机关应当对申请单位提交的文件、证件、登记申请书、登记注册书以及其他有关文件进行审查,经核准后分别核发下列证照:(一)对具备企业法人条件的企业,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二)对不具备企业法人条件,但具备经营条件的企业和经营单位,核发《营业执照》。登记主管机关应当分别编定注册号,在颁发的证照上加以注明,并记入登记档案。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发放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营业执照办理后章下来就可以办税务登记,最好15个工作日之内
现在办理营业执照以后,不需要专门办理税务登记证。
因为现在早已实行多证合一,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经合并,办理营业执照以后,相关信息会传送到税务部门,相当于已经办理了税务登记。
所以,办理营业执照以后,你只需要在第一次纳税申报时,或者在第一次纳税申报前,在税局的系统中补录相关涉税信息、办理相关涉税业务即可。
现在可以直接登录电子税务局办理,按照提示操作即可。
工商注册后,可根据不同情况在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