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送给的物品限于:日用品和现金和学习书刊
《看守所条例》第三十条规定,人犯近亲属给人犯的物品,须经看守人员检查。
《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会见人犯,每月不许超过一次,每次不得超过半小时,每次会见的近亲属不得超过三人。会见时,应当有办案人员和看守干警在场监视。
带钱就行,其他的东西基本上是不会给你拿进去的。所以带钱去给他上账最好,他要什么可以自己买。
带点钱去最好,他也需要。再说好多东西也不能带进去的。
带他家人的照片或者视频,让他放心
带一点水果给他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