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劳动合同到期时,公司如果不与工人续签合同了,是否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

2025-01-08 05:48:05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是的,公司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

回答2:

1、我国的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认为劳动者不能履行合同,要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的形式向劳动者作出通知。
2、上述的30天,是解除合同的预备时间,如果在上述的30天内,劳动者违反公司的劳动纪律与规章制度,造成公司损失的,还是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因为在上述的30天内劳动合同还是没有解除的,合同还是合同有效的。
3、有关的损失,应当在劳动合同与公司的规章制度有相关的约定,现时,根据行为人的行为与过错,还有事情的实际情况来判断责任的承担人和承担的责任范围。

也就是说,如果没能提前通知,合同满了以后,企业对员工的合同就自然延续,默认为合理的延续了。

回答3:

合同到期了属于终止合同,无须提前通知,
仍在上班的,属于继续履行合同,
不再上班的,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并及时办理有关手续.

回答4:

合同到期了,公司如果不与工人续签了,无须提前三十天,但是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补偿金从2008年1月1日起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在2008年12月31日前终止合同的,只需要支付一个补偿金就行了.详情可发信息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