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拖欠员工工资,可以到当地劳动所进行投诉解决,在资料和信息准确和齐全的情况下,在一星期内会有回音的,
二、需要在投诉时带好如下证件和资料:
1、本人身份证,和劳动合同,需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如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等。
2、单位的营业执照(可拍个照片),单位的全称,单位法人的姓名和联系电话等
3、劳动所会在联系单位人事部或者企业负责人后,双方到场进行协调,如果协商不成,可直接向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4、如果拖欠工资数额比较大牵涉面人员较多的话,可以联名投诉(效果更好)或者直接请律师打官司,通过诉讼的方法来要回被拖欠的工资。
只要出现未按照约定发放员工工资的行为,就属于拖欠行为,就可以向劳动局下属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