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执行,公司账户没钱不是公司没有财产,在法院判决执行过程中首先账户资金赔偿其后公司财产估价后换算为现金赔偿。实在无可执行物时会终止执行等到有可执行财产后恢复执行。
同时公司发起人也需要承担责任人担负起赔偿责任,根据《公司法》第九十四条,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 任。
(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 任。
扩展资料:
破产流程:
1、破产宣告。
破产宣告由自人民法院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 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2,破产财产变价方案。
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由管理人拟定并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
3、变价。
管理人按照债权人会议通过的或者人民法院裁定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通过拍卖变价出售破产财 产。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
4、清偿,破产财产依照下列顺序清偿,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1)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 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以及破产 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4)普通破产债权。
5、终结。
公司无财产可供分配或最后分配完结后,管理人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 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的,应当予以公告。
管理人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十日内,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的原登记 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破产
“如果公司帐户上没有钱,法院能执行吗?”:
1、如果是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只能将公司账号上的钱执行完毕,然后将公司其他资产处理后执行、公司应有的到期债权执行,再没钱也就不能执行了。
2、即使是有限或股份有限公司,如果股东有在公司成立后恶意抽逃出资行为的:仍然会要求股东在出资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如果是个体企业或是合伙企业:公司没钱,可以老板的个人资产的。
法院能否执行到位,要看执行时能否找到公司资产,也要看公司股东是否承担个人责任,比如如果公司有虚假出资或抽逃资金等行为,就涉及股东的个人责任问题。
可以的啊,如果您朋友注册的是有限责任公司,那么就算您公司账户里面没钱,这个公司的股东也要按注册资金的股份比例来负责各自的债务~~但如果您朋友开的是个体户或者个人独资企业,那就麻烦了,要企业负责人的个人财产来还清债款为止了。。。。。。
公司帐户上没钱不等于公司没有财产,法院来执行的时候如果没现金可以查扣财产,比如库存产品、汽车等等,然后从拍卖所得当中补偿原告。即便是一无所有,只要公司还在,将来任何时候有钱了或者有值钱东西了,法院都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过来执行,也就是说躲的了初一躲不了十五。
如果你的“公司”是个合伙企业,而不是有限责任公司,那麻烦就大了。因为合伙企业是无限连带责任的,所有合伙人的全部家当都可能被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