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和这个用人单位订立的劳动合同可能不正规,第一,规定工作不满三个月,劳动者不可以离职,即解除劳动合同。这条条款不合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要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为合法解除。第二,劳动合同签订后,没有给你一份,这样也不合法,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签订后,用人单位、劳动者双方各执一份,还有企业工会持有一份。
这明显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只要员工在想离职前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打招呼,就可以在一个月后自动离职。
那就不算,正式合同一般都是试用期结束后才签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