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

2024-11-27 10:4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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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并长期共同居住的成员,具体包括:

(1)配偶;

(2)父母和未成年子女;

(3)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本科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

(4)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并长期共同居住的人员。

不计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有:

(1)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脱离家庭独立生活的宗教教职人员;

(2)在监狱内服刑人员;

(3)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根据有关规定认定的其他人员。

以上内容参考 宜宾市人民政府——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是指哪些?

回答2:

这位知友,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是指的目前和你生活在一起的家庭人员比如父母或丈夫及子女。一是户口在一起,并且共同居住在一起的。如果户口不在一起,但属于直系亲属,同样可以列为家庭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