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携带由注册单位出具的丢失证明(须加盖单位公章)、个人补办申请、身份证复印件、正面免冠去饰物白底彩色小二寸近照1张到当地卫生人才交流中心进行审核。
2、审核通过后上报省卫生厅护士注册办公室审核确认。
3、申请人自提交材料30个工作日后持本人身份证到我中心领取补办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