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改进中央和省区市巡视制度,做到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全覆盖”。这两项强化党内监督的改革措施,被人们形象地概括为“两个全覆盖”。
依据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加强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和完善各级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各级纪委要履行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职责,加强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成员的监督,更好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作用。
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
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实行统一名称、统一管理。派驻机构对派出机关负责,履行监督职责。改进中央和省区市巡视制度,做到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全覆盖。
健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防控廉政风险、防止利益冲突、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任职回避等方面法律法规,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试点。健全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机制,运用和规范互联网监督。
扩展资料
相关要求:
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创新,必须落实“两个为主”。
一是“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
掌握案件线索和查办腐败案件是反腐败工作的重点内容,是反腐败威慑力的关键所在。在原来的习惯性程序中,不少地方纪委如果发现本地重大案件线索或者查办重大腐败案件,都必须先向同级党委报告,在得到主要领导同意后才能进行初核或查处。如果案件线索处置和查办必须同时向上级纪委报告,上级纪委同时知情,那么就会对地方党委形成制约,就不能轻易放弃对案件的查办,这有利于推动查处腐败案件,打击腐败犯罪。
二是“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
纪委书记、副书记是一级纪委的主要领导,他们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有利于强化他们同上级纪委的沟通和联系,有利于他们更加大胆地履行监督职责。需要指出的是,这“两个为主”是在现行双重领导体制内从工作机制上解决问题的创新做法,既坚持了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坚持了党管干部的原则,又保证了纪委监督权的行使,有利于加大反腐败工作力度。
参考资料: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西华大学
落实“两个为主”“两个全覆盖”_半月谈网
十八大以来,中央提出了两个“全覆盖”的要求:一个是巡视,另外一个就是派驻。
中央纪委共设置47家派驻机构,其中,综合派驻27家、单独派驻20家,实现对139家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机构全覆盖。 2014年被查的38名中管干部中,有7人来自中央国家机关;2015年被查的37名中管干部中,来自中央国家机关的增至10人。 实现派驻机构全覆盖,有利于强化党的自我监督,使党内监督不留死角、没有空白。中央纪委主要是向中央国家机关派驻纪检组,没有向党的工作部门派驻,也没有向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派驻。这次改革,要通过新设、调整等方式,实现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机构全覆盖。
过去我们在政治旧生态当中比较熟悉的一句话是这样说的:“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改革的本质是组织和制度的创新,那么通过现在这样一个新的派驻纪检组的建构,实际上它就捋顺了监督的定位,捋顺了监督者和驻在部门之间的责权关系,它从体制机制上防止了“不抓老鼠的懒猫”的产生,因此它在下一步将会很大程度上释放出我们党内监督的活力和动力。
中央纪委主要是向中央国家机关派驻纪检组,没有向党的工作部门派驻,也没有向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派驻。这次改革,要通过新设、调整等方式,实现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机构全覆盖。
内部监督效果比较差,因为都是自己的人,都很熟悉,天天碰头打脸的,监督起来有一定难度。派驻纪检组的人员是中纪委的人员,直接对中纪委负责的,尤其是组长、副组长,是要由中纪委会同中央组织部提名考察决定,那么这种监督的效果明显就比内部纪检部门监督效果要好得多。
47家派驻机构,对139家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的全覆盖,首先抓住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这个关键。
近年来发生的一些案件表明,中央和国家机关也并非净土,有的对党员领导干部管控不力、监督不严,权力寻租问题突出,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现象依然存在。追根溯源,就在于管党治党不严、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不落实、监督责任缺失。
这次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的派驻机构的全覆盖的改革,我们可以从这个实体意义和象征意义两个层面来做一个解读。首先从实体意义来讲,因为这些中央国家机关,它在我们国家治国理政的体系或者说架构当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和作用。那么他们掌握着国计民生的一些重大的政策制定权,一些解释权和执行权等等,所以对它们实现了一个全覆盖,那相当于给我们的权利中枢上了一个保险。对于我们为民、务实、清廉,对于忠诚、干净、担当这样一些时政方针的落实,相当于加了一个保险。
那么从象征意义上来讲,就是在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当中,特别是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大的背景下,我们可以把派驻机构的全覆盖,看作是党内监督体系建设,或者说党内治理体系建设全面提速的一个重要的里程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