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计税: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11%) 。一般计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
2、简易计税 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3%) 。简易计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 理解:简易计税继续沿用了原营业税的差额征税规定,可扣除支付的分包款,一般计税,不得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凭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
3、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者季度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建筑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提供的建筑服务、销售货物或者发生的其他增值税应税行为;如果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那么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的新系统,自行开具。
4、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有3%及5%,一般纳税人增值税适用税率有6%、11%、17%或0税率,以及3%和5%的简易征收率。一般计税税率与简易征收率易混淆发票开具前应准确区分计税项目,并按适用税率或征收率开具。
5、部分小规模纳税人,如纳入试点范围的建筑业、住宿业、鉴证咨询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相应的增值税应税行为,可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版《建筑票》按照使用对象不同分为《建筑票(自开)》和《建筑业统一票(代开)》两种。建筑票(自开)由符合购票条件的纳税人领购和开具;建筑业代开票由税务机关代开,税务机关以外的其他单位不得代开《建筑业票》。
《建筑票》为电脑三联式发票。第一联发票联(付款方付款凭证,印色为棕色),第二联记账联(收款方记账凭证,印色为红色),第三联存根联(收款方留存,印色为黑色);建筑业代开票存根联由代开税务机关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