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遗产继承需要公证吗

2024-10-27 20:3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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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遗产继承作为一种继承方式在很多情况下都是不需要公证的,当然,如果需要公正的也可以到专门的公证机构去办理,相关程序参照法律依据。公证不是遗产继承的必经程序。但为了以防对财产继承发生纠纷,可以对遗产继承进行公证。所以,只要合法就具有法律效力,不需要公证。总之,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做为遗产,将会依照法律的规定决定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行使继承权。一般按照继承的法定情况。遗产继承是不需要公证处公证的。当然,如果你在实际生活中遇到遗产继承的问题。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回答2:

 放弃遗产没有强制公证的法律要求,是否公证全凭继承人的自愿。但是为了避免以后的纠纷,办理公证可能更有法律效力。
  公证是采取自愿原则的,也就是做出放弃遗产的意思表示,自己通过书面表述明示出来,就可以发生效力。但是为了避免以后的纠纷,办理公证可能更有法律效力。
  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所以,公民申请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有很强的时间性,一定要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处理前这段时间提出。过了这段时间,公证处均不予受理。
  如果继承人不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则视其为接受继承,但在遗产分割前,一旦继承人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则溯及其自继承开始不为继承人。当继承人要求只继承部分遗产时,公证机构应当为当事人先办理继承权公证,再为其办理遗产的析产协议或放弃遗产的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