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了,收养手续办理完毕,这个孩子和亲生父母之间,就没有了相互之间的法定权利义务,《婚姻法》:第二十六条 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要看法律上有没有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