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和个人分别按工资8%和2%的比例缴纳。
《厦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五条 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以职工个人上年度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用人单位和个人分别按8%和2%的比例缴纳。
个人缴纳部分由用人单位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不得减免。新参加工作或从异地调入本市工作的人员,按本人月工资推算得出缴费基数。
扩展资料:
《厦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相关法条:
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按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次月起暂停该单位在职参保人员享受社会统筹医疗基金支付医疗费用的待遇,
暂停期间所发生的本属社会统筹医疗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参保人员在一个基本医疗保险年度内发生的医疗费用必须在下一个基本医疗保险年度开始后的3个月内结算完毕。
第三十四条 参保人员死亡的,其亲属应在3个月内结清医疗费用。除不可抗力因素外,逾期办理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予结算医疗费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厦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
厦门外来居民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养老保险:按最低工资标准,企业缴纳14%,个人缴纳8%;
医疗保险:按上年度社平工资的60%,企业缴纳4%,个人缴纳2%;
失业保险:按最低工资标准,企业缴纳2%,个人不用缴纳;
工伤保险:按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企业缴纳1%(实行浮动费率),个人不用缴纳;
生育保险:按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但不得低于社平工资的60%,企业缴纳0.8%,个人不用缴。
厦门居民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养老保险:按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但不得低于社平工资的60%,不高于社平工资的300%,企业缴纳14%,个人缴纳8%;
医疗保险:按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但不得低于社平工资的60%;
不高于社平工资的300%,企业缴纳8%,个人缴纳2%;
失业保险:按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企业缴纳2%,个人缴纳1%;
工伤保险:按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企业缴纳1%(实行浮动费率),个人不用缴纳;
生育保险:按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但不得低于社平工资的60%,不高于社平工资的300%,企业缴纳0.8%,个人不用缴纳。
你可以按厦门的最低工资1100为基数来缴.总共是424.75元一个月。以前你有参保过,只要你没有退保,那就都还在,现在算是续保。我们老板就有好几个亲戚都是寄在我们公司,按着最低工资缴的。
您好,是本市还是外来身份参保呢。
本市身份参保,按照厦门市最低工资标准1500最为缴费基数的话,缴纳金额如下:
缴费年月从2016-07 至2017-06 每月应缴合计金额:591.78
其中:单位缴交:399.96元 个人缴交:191.82元
其中:
养老保险
缴费基数:1500.00元
单位缴交( 12.0 % ):180.00元
个人缴交(8.0%):120.00 元
缴交合计:300.00元
医疗保险
缴费基数:3216.00元
单位缴交( 6.0 %
):192.96元
个人缴交(2.0%):64.32 元
缴交合计:257.28元
失业保险
缴费基数:1500.00元
单位缴交( 1.0 % ):15.00元
个人缴交(0.5%):7.50 元
缴交合计:22.50元
工伤保险
缴费基数:1500.00元
单位缴交( 0.1 % ):1.50元
个人缴交(0.0%):0.00 元
缴交合计:1.50元
生育保险
缴费基数:1500.00元
单位缴交( 0.7 % ):10.50元
个人缴交(0.0%):0.00 元
缴交合计:10.50元
如果是按照外来身份,按厦门市最低工资1500作为缴费基数,计算如下:
缴费年月从2016-07 至2017-06 每月应缴合计金额:487.80
其中:单位缴交:303.48元 个人缴交:184.32元
其中:
养老保险
缴费基数:1500.00元
单位缴交( 12.0 % ):180.00元
个人缴交(8.0%):120.00 元
缴交合计:300.00元
医疗保险
缴费基数:3216.00元
单位缴交( 3.0 % ):96.48元
个人缴交(2.0%):64.32 元
缴交合计:160.80元
失业保险
缴费基数:1500.00元
单位缴交( 1.0 % ):15.00元
个人缴交(0.0%):0.00 元
缴交合计:15.00元
工伤保险
缴费基数:1500.00元
单位缴交( 0.1 % ):1.50元
个人缴交(0.0%):0.00 元
缴交合计:1.50元
生育保险
缴费基数:1500.00元
单位缴交( 0.7 % ):10.50元
个人缴交(0.0%):0.00 元
缴交合计:10.50元
最低的每个月好像是交204或者是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