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信记录良好,但是上了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了还可以申请信用卡吗

2024-12-15 09:5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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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失信被执行人已经履行义务,办不了信用卡,这是由于失信已经记录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且不到5年(从还款之日才开始算)。
  个人失信不良记录保存期限为5年,5年保留期是从还款之后才开始算,不要误以为不良记录5年后自动消失,也不要认为还款后,不良记录就会随之消除。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执行部门可以对其进行信用惩戒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法院公告栏等其他方式予以公布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含信用卡)、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
人民法院还可以对失信被执行人限制其高消费。被限制高消费后,不得有以下以其财产支付费用的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