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行驶撞死人需要赔偿,但是不用坐牢。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开车撞死人判刑的条件是死亡一人以上,并且驾驶员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相反如果机动车驾驶员在正常开车的情况下撞死人的,是不会被判刑的。所以关于开车撞死人会不会被判刑的关键在于,机动车驾驶员是否违法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可认定交通肇事罪:1 .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 .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 .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4.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严重超载驾驶的;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1、正常合法行驶的话,可能承担民事责任。
2、可向高速公路的经营单位追偿。因为,驾驶员上高速公路后,双方就建立了服务合同关系,而高速公路经营单位作为合同相对方,未依约履行保障高速公路安全、封闭通行的义务,给驾驶员造成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遇到这样的事情,千万不能逃逸,要立即报警报案,等交警到现场调查取证,确认双方的具体责任。再确认各自应该承担的责任。一般来说,这样的事,不一定要坐牢。因为对方也有很大的责任。
如果是正常行驶的话。是其他就机动车和行人违反交通违法的不坐牢。也没有民事赔偿的。
只有民事责任。
主责,全责要负刑事责任,就是坐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