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延长试用期是否合法

2025-01-05 13:19:41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不合法。。
用人单位应当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如果未签定劳动合同,之后的每个月都应当制服双倍工资。。
对于试用期,劳动法有明确规定。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回答2:

首先,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只能规定一次,不能延长。该公司的做法是错误的。

现在到了11月,按道理已经不是试用期了,依法是应该提前一个月告知离职。

如果你试用期的工资低于正式工资,那么该公司是侵犯了你的权益。关于这部分你应得到的钱,你可以选择先跟公司理论,或者直接提起仲裁,要求支付应该给付的劳动报酬。

回答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核的期限,这是一种双方双向选择的表现。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因此延长试用期是不合法的。

回答4:

回答5:

认真学习劳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