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这得具体分析,一、根据《律师法》第44条规定,同一律师不能同时担任同一案件的双方当事人的代理或者辩护人二、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中的第317条规定:“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的,不得同时接受同一案件二名以上被害人的委托,参与刑事诉讼活动."三、如果是同一件的民事赔偿,共同诉讼中可以委托同一名律师进行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