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后续维修费:应计入“销售费用”。
“销售费用”指企业在销售产品、自制半成品和提供劳务等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由企业负担的包装费、运输费、广告费、装卸费、保险费、委托代销手续费、展览费、租赁费(不含融资租赁费)和销售服务费、销售部门人员工资、职工福利费、差旅费、办公费、折旧费、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以及其他经费等。
故,产品的后续维修费,计入“销售费用”。
但并非所有的维修费用都计入“销售费用”。要看具体的维修项目。
如果是生产车间的维修,则计入“制造费用”;
如果是行政管理部门的维修,则计入“管理费用”;
如果是销售产品有关的维修,则计入“销售费用”。
如果是固定资产的维修,则要分为大幅修理和小幅修理、更新改造。
①如果是修理范围小、间隔时间短、费用支出少、修理次数多,则计入“制造费用”
②如果是修理范围大、间隔时间长、修理次数少,支出费用大,则在大修理完工时将修理费用作为待摊费用处理。分摊期在一年以内的,计入“待摊费用”总账账户借方;分摊期在一年以上的计入“递延资产”总账账户借方。
③如果是更新改造固定资产,则计入“固定资产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