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院强制执行债务人的工资收入的,应当按照当地的生活标准为其保留生活费。 2、债务人有需要承担抚养、赡养义务的人的,还应当为其保留抚养费、赡养费数额。 3、如债权人认为法院保留的费用过多,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对生活费用的必要性进行审查。
执行时,要给被执行人保留必须的生活所需费用,这个金额由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决定。假如,生活水平为1000,而被执行人收入为1100,那么可执行的只有100。想从这方面多要,是不太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