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的,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如果数额较大的,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破坏财产价值达到刑事标准,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故意毁坏财物罪,同时应当赔偿被害人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