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指导、协调开展全县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二)贯彻和落实国家、省、市、县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订相关政策、制度等。(三)研究部署交通行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四)审定下达局属单位的年度安全目标管理考核指标,审定对局属单位的安全目标管理年度考核等级。(五)制定并决定启用局各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六)研究重特大事故的处理。(七)完成市交通运输局、县安委会交办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以上内容由【博安网】安全生产云知识平台为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