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香港只是中国的特别行政区,怎么会是国家立法。这只是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表现形式罢了。这种权力不可能也绝对不会永久持续下去,一国两制结束之时差不多也就是这种特权消失之日。
香港特别行政区由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权并依照《基本法》的规定实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 �
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权,是香港特别行政区自治权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在“一国两制”方针指导下,对我国地方立法权的丰富和发展 它不仅在根本性质上区别于目前港英政制下的立法权,同时也区别于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的地方立法权 它是具有新的内容,体现“一国两制”,反映香港特别行政区新的政治体制,带有中国特色的一种新的地方自治的立法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