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合同到期,如果职工提出不再续签合同,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如果单位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则单位需要支付补偿金,补偿金计算以工作年限为主计算,工作一年则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依法法律条款: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一一来分析回答你的问题:
1、失业保险金的问题,只要单位已经给你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就有失业保险金,这个在你办理完离职手续后到社保处申报即可,其中也要单位出具相关资料。你可直接咨询当地劳动部门,这个不难。
2、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有条件的,一般买房、装修、退休时可以支取,或者你以农村户口消户的形式也可以一次性支取(这要看当地政策)。你现在不提的话,账户中的钱还是你的,单位是不能拿到的,放心。
3、关于经济补偿金的问题,既然你已经在解除合同通知上签字,就要看看通知上是否注明了相关补偿的问题,如果没有,你还可以依法(一年一个月)索要经济补偿金。如果通知上有详细的补偿说明,你就无法索要了。
4、10月25日合同到期,10月31日通知,单位无疑要多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暂解释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