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是肯定没问题的,这要你公公同意就行,到房产局办理。问题的关键点是这房子已抵押出去了,说白了这房子是别人的了,只是你们暂时住而已。你如果不怕欠的债务,你就去办。
好像只能变成夫妻共有财产。除非过户到你或你老公名下,才能同时有你们俩的名字,这种情况,不行!
可以加,跟有没有贷款没有关系。但是如果还不起贷款也是跟你公公以前签的协议一样,该收楼就收楼。
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