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00-4800=200 200*5%=10(2)(3000+14000)*20%*50%=1700◇个人投资者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从2005年6月起,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计征个人所得税。◇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3)(130000-80000-5000)*20%=9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