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做过环评,简而言之就是根据法律确定项目应该属于哪种评价级别,然后编写环评大纲(阐明要评价的内容),交审核,然后批准后自己编写正式的环评报告(有的不是报告,这要看工作级别)主要内容是依据法律,方法(一般有分类的国家标准和环评技术导则)根据这个写出项目概况,现状分析,工程分析,环境影响预测。当然这些数据要来源于实地或存档的环境监测。最后编制报告书,提出建议,能还是不能,皮还是不批。
环境影响评价简称环评,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通俗说就是分析项目建成投产后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并提出污染防止对策和措施。
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拟议中的建设项目、区域开发计划和国家政策实施后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后果)进行的系统性识别、预测和评估。环境影响评价的根本目的是鼓励在规划和决策中考虑环境因素,最终达到更具环境相容性的人类活动。
环境影响评价的过程包括一系列的步骤,这些步骤按顺序进行。在实际工作中,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可以不同,而且各步骤的顺序也可变化。
一种理想的环境影响评价过程,应该能够满足以下条件:
(1)基本上适应所有可能对环境造成显著影响的项目,并能够对所有可能的显著影响做出识别和评估,
(2)对各种替代方案(包括项目不建设或地区不开发的情况)、管理技术、减缓措施进行比较;
(3)生成清楚的环境影响报告书(EIS),以使专家和非专家都能了解可能影响的特征及其重要性;
(4)包括广泛的公众参与和严格的行政审查程序;
(5)及时、清晰的结论,以便为决策提供信息。
(1)总论;
(2)建设项目概况;
(3)污染源调查与评价;
(4)大气环境现状与影响评价;
(5)地表水环境现状与影响评价;
(6)地下水环境现状与影响评价;
(7)环境噪声现状与影响评价;
(8)土壤及农作物现状与影响预测;
(9)生态环境现状与影响预测;
(10)建设项目对其他环境的影响预测 (包括振动、电磁波、放射性等);
(11)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分析;
(12)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13) 结论与建议。
所有的环境影响评价结果通过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汇编提交行政管理部门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七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八条明确规定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应当包括的内容:
(1)建设项目概况;
(2)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3)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预测和评估;
(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
(5)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
(6)对建设项目实施环境监测的建议;
(7)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
对于涉及水土保持的建设项目,还必须有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水土保持方案。另外根据需要,酌情补充公众参与、环境风险评价章节内容。
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的内容,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与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相比,两者的内容相对来说简化了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