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的规定: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不会有什么影响的。
户口注销是个法律概念,是户口管理中的具体表现,包括因失踪而宣告死亡户口注销登记和死亡办理户口注销登记。
户口是个法律概念,在我国已经有两千多年的历史了。在《辞海》(1989年版)中对户的含义有六种解释,其中有两种是对我们现在常说的户口管理中的户的概念的概括和抽象。在我国当前的户口管理中,把以家庭立户的,即以“具有血缘婚姻或收养关系”立户的称为家庭户,而把以“无血缘关系而居住在一起的人员”立户的,即由业缘关系共同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或公共宿舍的人而立户的称为集体户。
家庭户是户口管理中最主要的形式。 户口也是个法律概念,户与口联用,始于汉代司马迁所著的《史记》,后沿用至今。户是由人组成的社会团体,户内必需有人才能称为户,人是户的生命实体,而人又是以口为计量单位的。我们平时所说的户口,既包括家庭户的户口,也包括集体户的户口。但是,户口登记必须有具体的地址,只有人与地址相结合,经过户口登记机关的登记,才能在法律上被认定为户。
1:居民死亡注销户口是法定程序,不会造成影响以后一切关于个人的事情都不能办理,人死亡的时候要办理。
2:不按规定将造成公安机关的人口信息数据库内的无效人口信息积聚,影响到政府的决策,不利于社会管理。
3:家人不及时办理户口注销,将影响到诸如保险金领取之类一些事务的正常办理。
4:所以尽快办理手续,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八条:
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
参考资料来源:注销户口
居民死亡注销户口是法律规定的法定程序,不会造成什么影响的,相反不注销会造成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第一款: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居民如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办理死亡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第一款: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居民如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第九条: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申报出生、死亡两项登记。
一、办理死亡登记和户口注销手续所需材料:
1、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申报申请;
2、公民死亡医学证明等相关证明。
二、办理死亡登记和户口注销手续办理程序:
申请→窗口受理→现场审查→办理
三、办理时限:当场办理
四、收费标准:不收费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_户口注销
居民死亡注销户口是法定程序,不会造成影响,相反不注销会造成影响。 不按规定及时注销户口,将造成公安机关的人口信息数据库内的无效人口信息积聚,影响人口统计数据的准确性,进而影响到政府的宏观决策,不利于社会管理。
注销登记是指登记主管机关依法对歇业,被撤销,宣告破产或者因其他原因终止营业的企业,取销企业法人资格或经营权的执法行为。
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后,收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副本,收缴公章,撤销其注册号。企业法人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满6个月尚未开展经营活动或者停止经营活动一年的,视同歇业。
登记主管机关收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副本;收缴公章,撤销注册号,企业法人就失去法人资格。 是指因房屋灭失、土地使用年限届满、他项权利终止等进行的房屋权属登记。
公民死亡后,申报义务人未按规定申报户口注销登记的,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后,应当书面告知申报义务人、利害关系人或者村(居)委会主动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注销手续。
经告知仍未办理的,公安机关可以凭村(居)委会出具的证明材料,直接注销死亡公民户口。
扩展资料:
户口注销需要提供的资料:
单位(村、居委会)出具的死亡注销户口证明信;
居民户口簿;
死亡人居民身份证;
死亡医学证明》或者司法部门的死亡鉴定书、法院的《宣告死亡判决书》。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居民死亡注销户口是法定程序,不会造成影响,相反不注销会造成影响。
先作死亡公证,其他继承人作放弃遗产继承公证,需要身份证,户口本,医院死亡证明,所有财产可以一起办理公证。公证书最好多办几份,因为银行会收一份,其他可能还会需要。
然后按下面步骤进行继承:
1、带上死亡证明、身份证、户口簿及户籍部门亲属证明到公证处办理遗产继承公证
2、带上公证书和身份证到开户行营业网点柜台办理取钱手续;拿到这两个公证后再去办继承公证,材料提供的差不多。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不按规定及时注销户口,将造成公安机关的人口信息数据库内的无效人口信息积聚,影响人口统计数据的准确性,进而影响到政府的宏观决策,不利于社会管理。
参考资料:
成都市公安办证中心服务指南——办理迁出、注销户口
百度百科-注销户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