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辞职,我可以向公司索要那些费用?

2024-12-12 07:36:21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可以要加班费,2年以内的加班证据由单位提供,2年以前的加班证据需要你来提供。未签合同的从2008年2月开始可以要多一倍的工资。单位不支付加班费导致你辞职的,可以要求补偿金。

回答2:

如果平时没有付加班费,那就所要加班费。保险也可以要求公司补偿,但是希望不大。建议态度强硬点,如果没有效果,而你又想要得到合理的补偿,可以去劳动局申请与公司进行协商。一般情况下公司都会本着息事宁人的态度给你相应的补偿。

回答3:

到09年还跟你签合同就等于是自动建立无固定期限合同,09年前未签合同的,支付双倍工资到09年为止,你可以从08年的2月算到本月,每月双倍支付.保险你也可以要公司从05年补交到现在为止.(到当地的社保局投诉就可以)
其它费用如加班费就不用去索要了,因为那需要太多的证据,都两年你也拿不出来,要到这些就可以了.

回答4:

很玄乎,你不一定拿到一分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