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朋友跟我借钱与合伙买房分手后的问题

2024-12-13 01:36:38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根据你的所述,和我能够想到的情况,我作出以下回复:
1、从你们结婚到“2003年我发现他和另外的女人有关系就分开回家上学了” 期间,属于事实婚姻。在此期间正常的财产如何处分按夫妻共有原则处分。问题:
1)“2003年我发现他和另外的女人有关系就分开回家上学了”之后你们是不是再也没有感情上的联系?——以判断你们事实婚姻终止时间。
2)“2003年我发现他和另外的女人有关系就分开回家上学了”之后你们是否还有正常的财产来往?
——事实婚姻终止之后的财产来往按照公民之间的借贷关系处理。

2、“在99年-03年我妈妈相继给我们汇款25万元,其中有些还是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他跟我妈妈说做生意需要资金但是不想我知道,就这样两个人瞒着我妈妈先后借给他了2万一次,7万一次,3万一次。”我这样理解:
1)“2万一次,7万一次,3万一次”是他满着你,先后以“生意需要资金”为名从你妈妈那“借”的,共计¥12万。
对于着12万的性质分析:
①完全属于他个人的行为,是可以明确的。

②是否构成合同诈骗罪?个人认为构成
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他通过借款合同(该借款合同是口头的)取得了财产后而不履行还款义务,应认定他有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这是 “骗借”,即以借款为名行诈骗之实。
③12万属于“数额巨大”。
④对于12万钱,不管是他开摄影店铺还是买房,或者其他投资,你都不具有分享投资后的利润所的的权利,但你可以要求他返还12万及支付这部分钱的同期银行利率的款项。

2)25-12=13万,这一部分的钱也是“妈妈相继给我们”,很难证明是你妈妈给你个人的, 会被认定为婚后所得的财产,属于共有。但你自己应该清楚这13万花到那里去了,如果共同消费,那没了就没了。如果用来投资了,你应该获得相应赔偿。如果这部分钱有投入到买房子中,有以下事实很重要:
①“买房子的钱他家出了5万,其他都是我妈妈的钱”(这部分的钱还要区分那些属于12万的,那些属于13万的)
②“贷款买了2套房子是为了结婚用的,一套写的他的名字,一套写的他父亲的名字”(用老婆娘家的钱买婚房,还不写上老婆名字,真TMD禽兽!)
③“那2套房子现在已经升值了,但是我只有2000-2003年跟他在一起做生意算共同还贷把”
分析:
A、去房产登记机关或者其他地方查这2处房产购买时间,证明“买了2套房子是为了结婚用”;
B、“我只有2000-2003年跟他在一起做生意算共同还贷把”说明:2001年(你们结婚之前)房子已经买了,
C、有共同还贷,2003年至今是男方单方还贷。
——房子是你们婚前共同购买,婚后共同还贷一段时间,你可以主张你与他共同所有,只是有几年没共同还贷而已。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自2004年4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只是有几年没共同还贷而已”——2003年—2008年他个人还贷的钱单独计算,属于他个人财产。

如果房产认定为归他个人所有(最坏的情况),则只要你能证明是共同出资为结婚而购买,且有共同还贷,你可以要求补偿:
a、一半的首期款;
b、一半的“2000-2003年跟他在一起做生意算共同还贷”。

3、基于“没说不还钱也没有不承认就是一直拖”这样的情况,建议你不要等他写借条给你了,尽快起诉他,但你要参考我所给的法条、原则,及实际情况,综合考虑是要提起民事诉讼,还是向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举报,通过检察院提起刑事诉讼。

4、诉讼时效:
1)《民法通则》关于民事诉讼时效的规定:
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七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第一百四十条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借款的诉讼时效是2年。

2)刑事诉讼时效,《刑法》第八十七规定: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5、
如果正面电话录音把这件事情说清楚算证据么?
——录音经对方允许后,才可以作为有效的法律证据。

借条的数目应该算当初我不知道的部分还是算我知道的部分,因为有部分算买房子了但是没写我的名字。他是同意写借条,但是象这样的情况借条应该怎么打?
——属于他个人行为向你妈妈借的都要还;用于购房的,也可以要求平分。建议不要再搞借条了,你觉得这种人会给你借条,给了按时还?

如果我不考虑房子部分单算借款是否可以要求高点的利息?
——这个不行,只能是银行同期利率。

建议通过诉讼解决,律师费一般是按照标的(赔偿的金额)的大小来收费的,你可以咨询当地律师事务所,个人认为该案诉讼标的在¥20万左右。

回答2:

去问律师吧!这种烂男人,都已经让他骗走这么多钱了,就别在乎这点咨询费了,赶快去资询律师吧!

回答3:

你这个财产分割,处理的原则说来简单,可实际处理起来太复杂,举证也成问题,最好聘请一位律师.

回答4:

建议及时聘请律师协助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