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分割的强制执行问题

2024-12-30 10:3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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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关于房产的执行问题,最高法院有明确规定,被执行人只有一套房产的,一般只能查封,不能拍卖还债。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
第六条 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第七条 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
  

回答2:

不会的,保证最基本的生活条件是全世界的一个通例。

回答3:

您好,30万元具体如何偿还还要与对方协商解决,除非对方同意您分期偿还,否则法院一般还是会判决一次性偿还债务的。

法院具体在强制执行的过程中会考虑相关的情况,比如这套房屋是否是唯一的住处等,采取拍卖也会较为谨慎,但不代表不会采取拍卖的方式强制拍卖。

如果现在还没有判下来,对方也同意给您父亲相应的折价款,而且是一次性支付的,那么房屋判给对方的可能性也极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