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时,可不可以当庭提出证据

劳动仲裁时,可不可以当庭提出证据。非得提前提出吗?
2024-11-16 06:18:03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劳动仲裁都是当庭提交证据,进行质证,仲裁员对证据进行认定,开庭前只不过向仲裁庭提交主要证据目录和证据的复印件

回答2:

劳动仲裁时,可以当庭提出证据。劳动仲裁,通常在提交申请书时,同时递交证据材料,劳动仲裁都是当庭提交证据,进行质证,仲裁员对证据进行认定,开庭前只不过向仲裁庭提交主要证据目录和证据的复印件。
法律分析
发生劳动争议时,劳动者对于自己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劳动者提供的证据必须同时具备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才可能被仲裁庭认可,即证据材料应当按照法律要求和法律程序取得。如果劳动者因客观原因确实不能自行征集证据的,有权在法定期限内向仲裁庭申请调查取证,对于可能毁损灭失或不易保存的证据材料,有权申请证据保全。总之,劳动者应当树立证据意识,具备防患于未然的维权意识,注意证据的搜集、固定和保存。主体资格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明、暂住证明、护照、港澳台胞通行证等。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没有书面劳动合同的,可提供工资卡银行流水、社保缴纳记录、公积金缴纳记录、员工工牌、钉钉打卡记录、工作照片等。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回答3:

1。如果你在出庭前已经获得的证据,那当然就得提前出示证据了,因为这是最高人民法院证据规则规定的,为了更好的审判案件和当事人之间的公平!
2。如果你确实不能在案件审理之前提出,也可以向法庭说明情况。
3。如果你还是想把本来就是在开庭之前已经有的证据在当庭出示而不是之前出示,你可以找证据证明你的证据是后来才找到的。

回答4:

1.开庭时必须提交证据
2.必须是原件
以上回答仅根据本人描述所做初步判断,仅供参考。

回答5:

可以,你当庭提出证据之后对方可以要求休庭对你的证据进行准备啊~~